第一届 “院长杯音乐表演奖(钢琴)”
主 办: 中央音乐学院
时 间: 2007年11月22-25日(选拔)
2008年1月4日(获奖者协奏曲音乐会)
地 点: 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厅
2008年-2009年 (获奖者独奏音乐会)
地点:国家大剧院独奏厅
由中央音乐学院设立的“院长杯音乐表演奖”,是一年一度的最具权威性与专业性的音乐人才选拔活动。此奖项旨在通过权威推荐与评审推选出音乐院校中极具发展潜力的音乐人才。组委会期望通过“院长杯音乐表演奖”提高音乐专业学生的演奏(唱)水平,同时为这些获奖者提供展示才华的舞台。
一、第一届 “院长杯音乐奖(钢琴)” 评委会
“院长杯音乐表演奖(钢琴)”评委会由在国内外艺术教育界享有盛誉的三位在职音乐学院正院长组成(其中一位为国外著名音乐学院院长),本届“院长杯音乐表演奖(钢琴)”评委分别为:
• 王次 火召 教授 中央音乐学院院长
• 罗伯特•布劳克(Robert Blocker) 博士 美国耶鲁大学音乐学院院长
• 姚盛昌 教授 天津音乐学院院长
二、入选资格
1.入选者为国内9所音乐院校(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的在读学生(包括其附小、附中、大学、硕士与博士研究生)
2.入选者须由上述9所学院的正院长推荐,每院推荐入选者数额限定为两名
3. 每院如推荐两名入选者,则每人只能演奏一首指定的曲目;每院推荐的两位入选者所演奏的指定曲目必须不一样;如该院只推荐一名入选者,则该入选者可任选一首指定的曲目或两首指定的曲目都演奏。(指定的曲目名称,请参见本章程第四款)
三、入选者表演日程
1. 第一轮 —— 2007年11月22日 (暂定18人)
2. 第二轮 —— 2007年11月25日 (限定4人)
四、 指定曲目
肖邦《第一钢琴协奏曲》或 拉赫玛尼诺夫《第二钢琴协奏曲》或两曲都弹奏
五、 地点: 中央音乐学院
六、 报名方式及截止日期
1.报名方式:由上述9所音乐学院的院长办公室向“院长杯音乐表演奖”组委会递交报名表与相关材料
2.报送材料: (1)入选者所在学院的院长推荐信 (2)入选者的在校证明(包含其学生证复印件) (3)入选者艺术简历及联系方式
3.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中央音乐学院“院长杯音乐表演奖”组委会(邮政编码:100031)
4.联 系 人: 陈潘东 张 旭
5.联系电话:(010)6641 2017 6641 8217
6. 传真:(8610)6641 2017 或 (8610) 6641 8217 转209
7. E-Mail: langzifei@sina.com 或 u2zhangxu@sian.com
8.截止日期:2007年11月20日
七、入选者注意事项
1.所有入选者必须按照规定准时到达表演现场,迟到者则视为弃权
2. 入选者的表演现场,一律不设钢琴伴奏
3. 评委有权中途打断入选者的演奏
4.入选者以及获奖者须在选拔活动和获奖者音乐会中使用本届“院长杯音乐表演奖”组委会的指定用琴-“蓓森朵夫”(Bosendorfer)钢琴
八、入选者与获奖者补贴
1. 所有入选者到达北京后,由“院长杯音乐表演奖”组委会给予每人1,000元人民币的来京补贴,其余费用一切自理
2. 本届获奖者来京参加获奖者音乐会的旅费,其食宿费用将由“院长杯音乐表演奖”组委会承担(无演出费)
九、获奖者名额及奖项名称
1. 第一届“院长杯音乐表演奖(钢琴)”获奖者名额为1-2人
2. 奖项名称为:第一届“院长杯金奖”和“院长杯银奖”
十、获奖者奖励
1.获奖证书及三封由本届权威评委书写的获奖者推荐信
2. 与中央音乐学院EOS交响乐学院合作举行获奖者协奏曲音乐会 指挥:胡咏言 时间:2008年1月4日 地点: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厅
3. 获奖者独奏音乐会(仅限金奖获得者) 时间:2008-2009年间 地点: 国家大剧院独奏厅
4.获奖者音乐会实况录音CD
十一、获奖者的责任与义务
1. 获奖者有义务参加本届获奖者音乐会的相关演出与排练
2. 获奖者须配合录制本届获奖者音乐会CD
3. 获奖者应配合参与第一届“院长杯音乐表演奖(钢琴)”的相关媒体活动
十二、备注
1. “院长杯音乐表演奖”活动的组织工作由中央音乐学院院长办公室和中央音乐学院EOS交响乐学院共同承担
2. “院长杯音乐表演奖”相关事宜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中央音乐学院‘院长杯音乐表演奖’组委会”